不动产更正登记公告
编号:2018第7号
编号:2018第7号
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八十一条的规定,拟对下列不动产登记簿的部分内容予以更正,现予公告。如有异议,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(2018年8月17日之前)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。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,我机构将予以更正登记。
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:潢川县不动产登记中心
联系方式:0376-8121138
联系方式:0376-8121138
序号 | 不动产坐落 | 更正内容 | 备注 |
1 | 机场社区106拓宽指挥部4#楼4幢402 | 更正前:余友芳(身份证:413024195510311929);更正后:许振芳(身份证:411526195407207048) | 权利人:许振芳 |
公告单位:潢川县不动产登记中心
2018年7月27日